归云市,一个江南普通的地级市,这一天,又是一个晴朗的夜晚,走在路上,若是没有灯霞掩盖的话,抬头望去定能看到漫天繁星。
在无人注视的地方,一道魂光闪过,那魂光内有一道身影,似人非人,也辩不得雌雄。只有在急速掠过的轨迹中,可以隐约的看出,那环绕着的光芒渐而消暗,祂的魂力也显得愈来愈虚弱。
不过祂的意志却还很是清晰,识念中闪现出了曾经的一幕,“今天,我并不是因为怕了你们……而是,我是一个一诺千金的人!”
片刻过后,这魂影喃喃道:“也罢,也罢,前番因果就此了断!”
说罢,便闪动流光,不见了踪影…………
在城市的另一端,有一个男子步履踉跄,脚步虚浮,缓缓的在街道上走过。只见他穿着一条灰色休闲裤,一件黑色长袖上衣,身高刚有一米八出头。
令人不解的是,此时已至六月下旬,是刚刚放暑假的时间,他确是穿着件长袖。
要知道,在东南这个时候已经尤为炎热,即便现在已是晚上也未免有些不和常理,而且若仔细观之,能看出他面色潮红,显然是喝醉了。
不一会儿,他便走到了一个拐口,前面街道旁的路灯一闪一闪好像快要彻底坏了,而这段路上除却自己以外,空无一人,那男子走着走,感觉有些不对劲,但是没有多想,只想要快点回家。
回想起今天发生的一切,男子不免有些兴奋,原来他乃是一个高二的学生,名曰王恒,字无涯。两天前刚放暑假,他便拿着积攒了两年的零花钱去配了一套自己心仪配置的电脑,前前后后花了将近四万软妹币。
每每想起来,王恒便觉得有些肉疼,不过转念在一想,暗道:“不管了,我终于也有了一套理想中的配置了,虽然有一些配件还可以换更好的,但是目前够用就行。”
少年稍加回忆,自言自语道:“话说今天喝的有点过了,本来卖完配件以后找了阿源来帮忙给我装电脑,装好后答应请他去吃顿酒,没想到这一喝就没完了,醉成这样,好在我意识算还清醒。”
王恒抬头望了望天,说,“今晚也不用打车了,反正离家也不算很远,就这样散着步醒着酒回去吧。”
他稍微顿了一步,拿出手机,看到时间刚刚过了10点半,说道:“我去,都十点半了,虽然我以前熬夜都是熬到凌晨两三点钟,但是最近明显身子有点虚,睡觉经常盗汗,不能再熬得那么晚了,一会儿回家洗个澡就睡觉。”
又走了一小会儿,他心中想,我他么终于可以扔了我那套古老配置的老爷机去吃灰了。
再一想到明天就可以好好地玩他刚配的电脑了,而且还是那种没有人管的放肆的玩,嘴角便不由自主的咧开,嘻嘻嘻。
要是这时候有人经过并看到这一切的话,一定会认为这是一个酒鬼加神经病。
但就在王恒迈着醉步,且心中想着美事正要快点赶回家的时候,却没有发现自己周遭竟起了一阵十分诡异的迷雾,街道两旁的各种路标也都被埋在了其中。等他猛然发现的时候,愕然觉得周围环境竟与记忆中的大不相同,他好似踏入了一个从未到过的地方。
那王恒壮着胆子,继续走着,暗道:“我刚刚明明还走在那条通往我住所的路上,怎么莫名其妙的到了这里来的,不对不对,莫不是我产生幻觉的了走错了路?
但我都在这一片生活了差不多有三年了,平时也虽然很宅,但是对附近的几条路都挺熟的啊,应该没有这么个地方吧,算了,我就不信还走不出去了,反正肯定也离我住的地方不会太远。”
他继续硬着头皮走着,足足过了十多分钟,但是前路好似没有尽头一般,这使得王恒越来越感到害怕,不免大叫一声道:“有人吗!?这附近有没有人!?”
没有任何回应,王恒暗道:“不是吧,就我刚才喊得那几嗓子,都足够构成扰民了,怎么一个人都没被惊动啊,难道这附近根本就没有人吗?我去,怎么这倒霉事落到我的头上了。”
王恒不敢多想,回头拔腿就跑,之前有些醉沉沉的脑子和身体这时候也一瞬被惊醒了。他发现周遭的雾气越来越浓,令自己连前面的道路都要看不清了,他跑着跑着,没有方向,好似一只没头苍蝇一般,乱冲乱撞。
他越跑越心惊,不免心中想道,我这不会是在做梦吧,其实我喝醉了以后便睡在了刚刚吃饭的地方。想到这里,他猛然给自己左臂拧了一下,痛道:“诶呦我的妈呀,真他喵的疼!”
转念又想,这竟然不是梦境,那又是什么地方呢?
此时,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踏入了一个结界中,这结界进去容易出去却难,正当他想不清为什么会遭遇这一切的时候,这结界所发出的微弱波动却引来了城市另一端的一道孤魂前来。
那孤魂对这结界颇为好奇,暗道:“我如今魂力大损,肉身丢失,照此下去不但实力无恢复的希望,连我自己很快也会魂飞魄散,如今,此地可能有一番机缘,待我好好探查一番。”
随即,祂打定主意,闪动魂光,骤起一瞬,拼着自身的消耗,急速飞遁了过去。
正是:
望断真路不绝人。
转首良机落眼前。
速而前往欲探取。
不期相会种姻缘。
结界内,那王恒在四周兜兜转转了好一段时间,仍然走不出去,心中暗道,“这可如何是好,雾气那么浓厚,这样漫无头绪的走下去的话,说不定我可能会一脚踩进没了井盖的下水道口,又或掉入施工工程挖到一半的地方,那样我可就倒霉了。
转念一想,他心道,要不就在这里坐上一宿,等到明天天亮,雾气散了自然就可以辩得了道路了。
他打定主意,便要在这里等上一晚,于是摸索休息的地方,不一会儿便着碰到了一块和石头一样的东西,而且好像打磨的很光滑,他不假思索的便坐了上去,没过多会儿眼皮便耷拉下了。
“啊~,好困呐。”
王恒坐着坐着,便渐渐的躺了下来,心道:“不如就这样睡吧,反正我这是在现代城市中,还有这么大的雾,遇到危险的几率几乎为零,嗯,不管了就这样睡吧。”
他意识朦胧,就在即将陷入熟睡的的时候,却见一道灵光闪现,直灌天灵,那光芒极为耀眼,照的他想睁眼一观那究竟是何物,但却睁不开。
光芒中,一颗灵珠渗入他的体内,在哪颗灵珠进入体内的刹那,王恒顿时感觉自身一阵舒爽,身体好似正在蜕变一般。而不远处,那道残魂也跟着附到了王恒的身体上。
不多时,王恒便彻底的沉浸在了这种感觉之中,渐渐地睡着了,在他的脑海深处,他的意识逐渐清醒,这时他发觉自己处在一片白蒙蒙的环境中。
在他面前逐渐出现了一道身影,那身影逐渐清晰,却见她身着一袭白纱,雪白的外衣和乌黑的秀发遮不住她白皙的玉颈,乌雪相映,以雪映雪,宛若书画上走下来的仙子。
她身姿婀娜,十指纤细,显得甚是俏丽,而在她秀发垂落之处,却有一条条毛茸茸的狐狸尾巴露了出来,在往下看,一双雪白的玉腿更是美得让人心醉,再看那双裸露者的白嫩玉足,让人看了直是想要放在手里把玩一番。
在抬头一观,只见她的脸庞精美剔透,唇若樱瓣,神情中带有一丝冷艳。
如此玉人,王恒生平头一次遇到,直是看的有些痴了,呆了一呆,他才回过神来,正色道:“不知这位仙女姐姐能否告知我,我这是身在何处啊?”
那女子并未回答,反问道:“你看,我美吗?”
王恒一听不由得又呆了一呆,对面前的女子又多看了几眼,尤其是在她胸前那一双酥白的团子上多盯了几刻。
而后又正色道:“美~美~美,真的极美,我自打出生以来还未曾见过如此美丽得女子,你不会是,额,嗯——”
他结结巴巴的说着,又多看了一眼女子那九条毛茸茸的尾巴,说道:“隐世的狐仙吧。”
“小嘴真甜。”
那女子微微笑道。“你刚才问我,这是何处?”
王恒连连点头,并说道,“我之前在一处迷雾中睡着了,醒来便在此地了,能否告知我这是在何处呀。”
那女子在他问完后微微一笑道:“此处乃是在你的意识空间内,而你本身其实也还没有醒,而我,乃是一道残魂,目前寄宿在你的身上。至于你刚才叫我仙女姐姐吗,哈哈哈,千年来,天下之人凡知道我的,无不称呼我为,妖女,魔头等等之类,似你这般可不多呀。罢了,反正与你多说也无益。”
王恒听后心神不由一滞,担心道:“额,你说你附到了我的身上?”
那女子看到王恒如此神态不由莞尔一笑,轻声道:“怎么,了刚才还叫我仙女姐姐,现在就怕了,莫不是怕我吃了你?”
王恒看到眼前女子神情如此美好,顿时便忘记了之前的担心,呆呆道:“像仙女姐姐这般美丽的女子,就是吃了我,我也愿意!”
“油嘴滑舌。”
那女子正色道:“我这住在你身上可不是白住,想我曾经纵横无双,不知有多少强者死在了我的手上,我住在你身上会给你一些好处的。”
王恒一听不由发问:“都有什么好处?”